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特长,有效利用学校多学科优势,培养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保证教学规模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要求。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一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申请转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志愿,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一次专业。
(三)学校明确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不予同意其转专业要求。
(四)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程领导工作并制定本学院转专业的实施方案;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处理投诉。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拟转出我院的学生:
学院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二)拟转入我院的学生:
1.热爱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有志于长期从事航空航天事业,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转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和爱好。
2.具备较全面的综合素质,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全部必修课程一次性通过,无补考和重修。
4.原则上只接收我校理工医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
5.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已解除者。
三、接收转入的计划人数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6人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10人
四、转入考核办法
提出转入申请的学生,须通过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学业成绩(即学生所修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专家组考核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40%,专家组考核成绩占60%。即: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40%+专家组考核成绩×60%
(一)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中的主修中文成绩单(普通成绩)为准。下载路径:教务系统-可信证明-主修中文成绩单(普通成绩)。
(二)专家组考核成绩共100分,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如下:
1.英语能力(占30%);
2.专业素质(占40%):包括专业基础、专业认识、专业兴趣和潜质等;
3.其他素质(占30%):包括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选拔条件: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接收转入。在接收计划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方案公布:学校教务处网站及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转专业宣传:
1.学院将开展转专业宣讲会(线上),请有意申请转入的同学准时参加。
会议信息如下:
会议主题:2025年空天转专业宣讲会
会议时间:4月11日(周五)19:00-21:00
会议地点:腾讯会议:361 997 622
2.学院特设2025年转专业咨询群,请有意申请转入的同学加入QQ群(966016804)进行线上咨询,申请时备注“原学院-姓名”。
(三)学生申请:申请时间为2025年4月7日-4月14日。申请转专业学生经慎重思考后,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提交申请,并将《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学生转出意向登记表》(附件1)或《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学生转入意向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档、主修中文成绩单(普通成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以“转入/转出-原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496758153@qq.com,等待学生现所在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在线审批申请。
(四)学院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各专业入围面试名额原则上按照计划招收名额的1.6倍确定,按照学业成绩排序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试学生名单。
考核时间:学院将于2025年4月17日-4月27日期间对拟转入学生进行专家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面试名单将提前在学院官网(https://saa.scu.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核完成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接收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五)学校审核:2025年5月初,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获准转入我院的学生,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到我院注册,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学院将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学业指导教师、教务老师共同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七、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028-85402657
投诉电话:028-85408929
咨询和投诉邮箱:hkht@scu.edu.cn
八、本实施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