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发扬航空航天精神,培养航空航天事业栋梁之才,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设立“亚太星通奖学(教)金”,用于表彰和激励在航空航天领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突出的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师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高水平创新型拔尖人才。2023年四川大学“亚太星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奖项标准
(一)评定范围
奖励对象为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项标准
“星通卓越奖学金”:每年评选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突出的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5000元;
“星通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综合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2至4年级各1人、研究生1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星通卓越奖学金”申请条件
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星通卓越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有志于长期从事航空航天事业,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
5.参评“星通卓越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需获得以下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创新成果: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
(2)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等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国际、国家级重大学科、双创赛事(四川大学为第一参赛单位)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四川大学为第一成果单位,主要完成人,有证书),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四川大学为第一成果单位,排名前5)。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
2.在校期间有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有关规定者;
3.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申请延期毕业者;
5.已转至非航空航天类专业学习者;
6.该年度已获推其他社会奖学金者。
(二)“星通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星通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有志于长期从事航空航天事业,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将获得优先资助。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
2.在校期间有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有关规定者;
3.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申请延期毕业者;
5.已转至非航空航天类专业学习者;
6.该年度已获推其他社会奖学金者。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四川大学“亚太星通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评选材料以年度综合测评资料为准;研究生评选资料应附上2022-2023年成绩(研究生院下载)、2022-2023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申请材料一一对应。所有成绩、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学院评审推荐
根据《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亚太星通奖学(教)金”实施细则(试行)》,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合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学生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交至辅导员处。
联系人:季老师、马老师、薛老师
联系电话:85470339、85408929
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