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全校开展我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兼职辅导员岗3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做好学生成长发展辅导,组织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工作。
3.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奖贷资助帮扶工作。
4.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学生日常管理。
5.指导学生党团支部、班级、社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
8.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选聘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有关精神和学校辅导员招聘的有关条件执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2.四川大学在读研究生,包括已获得推免资格本科应届生、获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研究生;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曾担任过学生干部,熟悉、热爱学生工作。
3.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需经导师同意,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5小时。
4.研究生申请兼职辅导员,申请者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
5.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高校管理岗位工作者优先。
四、相关待遇
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综合考核合格,每月发放兼职辅导员助管津贴,具体参照学校发放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1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纸质版请导师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与个人简历一起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办公室(江安校区空天大楼A201办公室),申请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545139818@qq.com。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8929。
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