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团员思想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提升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现将学院团委2017-2018年度评优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已注册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能起表率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团员教育测评“优秀”等次;

52017-2018学年有不及格科目、参加团校培训未结业及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团纪行为的团员均取消评优资格。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满一年;

3)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工作勤奋踏实,开拓创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3、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在院内、校内及省市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事迹突出;

3)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5小时,本人为注册志愿者。

二、评选比例

优秀共青团员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10%;优秀共青团干部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5%;优秀青年志愿者数不得超过学院注册志愿者总数的20%

三、申请、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下载填写对应参评项目的表格,在61118:00前提交申请表至各团支部。

(二)团支部推荐。各团支部支委牵头对申请者进行审查推荐(优秀志愿者审核推荐由学院领航志愿队牵头完成),确定推荐名单并于614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

(三)学院评议。学院团委依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对推荐名单进行评议,确定名单并报送学院直属党支部审查。

(四)公示与表彰。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择期进行表彰。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统筹考虑日常表现,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若经审批后发现虚假材料,学院团委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2、各团支部要对拟申报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纸质材料(见附件)以团支部为单位于614日(周四)下午四点之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法学院5022),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tw_scukt@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共青团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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