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特对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请拟录取的考生于5月23日上午9:00—11:00在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望江校区明德楼401A)领取调档函及政审表。
本人领取需要携带证件:(1)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委托他人领取需要提供:(1)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函;(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4)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温馨提示: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填写政审表且加盖鲜章,政审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
2、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3、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401A办公室马老师;邮编:610065;电话:028-85408929。
4、按学校规定,学院收到返回的政审表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1)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6月10日之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2)往届生人事档案需在6月1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而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生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